他以为自己会害怕,会倒。但是并没有。此时此刻,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不再是自己心脏着一把匕首,于血泊之中慢慢失掉呼的场景,而是伤痕累累的雷哲一步一步离自己远去的背影。
那些赤红的、一大团一大团的血迹,引发的不再是恐惧的绪,而是心疼和慌张。他想留住那个背影。
男仆里满是切的崇拜。
“嘘,别说了,简乔伯爵来了。”
正因为这个威名赫赫的标志,没有人敢把这件价格昂贵的外捡走。
“可是,可是他上的伤还没好!”简乔脸苍白地说:“决斗在那里行?我要去!”
这些血是雷哲为自己而的,这些伤也是雷哲为自己而受,所以,简乔为什么要害怕?
骑士也愣住了,却又很快安:“如果是雷哲大人的话,这应该不算什么。在战场上拼杀的时候,他面对的不是十六个人,而是千军万。他在那样的况都能来去自如,又怎么会败给这些徒有其名的所谓勇士。这些人可能连战场上的烽烟都没见过。”
上的那些信件,脸颊涨得通红,“这些人统统都收到了他的挑战书,一个没漏掉!他还把决斗的时间安排在今天午,他要同时和十六个人对战!我的天呐!他太神勇了!”
“雷哲大人赢得太漂亮了!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就解决了所有对手!十六个人一起上竟然都没占到便宜。”
决斗早已结束,只余三三两两的路人还聚在一起议论。
简乔连外都没穿就跑了去,片刻后急匆匆地折返,把挂在墙上从未用过的一把剑拿走。
简乔想得很好,准备得也很充分,但是到了决斗场之后他才发现,自己竟然来晚了。
看见引发这场决斗的中心人,路人们立刻散了。
简乔却吓得惊而起:“你说什么?雷哲要同时跟十六个人决斗?”
“他在战场上受了伤,很严重的伤,如今还没养好。若是他养好了伤再提决斗,那十六个人本连他的衣角都别想碰到。一群家犬怎与雄狮为敌!”
看见外上的血迹,简乔意识地捂住额。
而简乔一就看见了被雷哲随手扔在街边的一件咖外,那上面布满剑痕和血迹,衣襟绣着金雄狮,那是格兰德的标志。
仆人连忙报地址。
这原本只是充作摆设的东西,说不定今天能派上用场。如果雷哲有危险,他一定要冲上去救他!
“真厉害啊,一气挑战十六个人!”
“不过雷哲大人也受了伤。喏,那是他的外,上面全是血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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