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星剑:好酸,真的酸。
他的人师兄温柔地安抱着糖葫芦的傻大个,“没关系,远之真好。”
“木桶而已,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。”
大概是语言不太通,两人站在对面比划了许久,连说带画的才终于将全的糖葫芦买了来。
那时候邻居们听了都只觉得好笑。
喜地咬了一。
第14章 查探王大壮家
林咏扇摇,“去过了,没查到什么东西。”
余远之立蹲去,怀里抱着糖葫芦的架,手忙脚哄了半天,最后从架上取一串递了过去。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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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跑到时左看右看,跑到余远之面前,将手里的铜板递给他。
笑而不语。
“咏扇去过县衙吗?”
汾州城若是受贼许久,理说县衙里应当有记录。
哇,为什么不是他去买糖葫芦?!
不待季华清开,余远之便一骨碌地起来跑去。
“我吃。”
“莫不是喝醉酒丢河里了。”
见着余远之跑着,避开人群一路跑到了卖糖葫芦的老爷爷旁。
从楼上能够看到方的街,江星剑好奇余远之去什么,待他去后趴在窗上向望。
江星剑见着余远之摇了摇,那孩收起钱,“哇”的一声哭了来。
“大概半年前。”
对面他敬的师兄微笑地从架上摘一串糖葫芦,放在嘴边咬了一。
余远之见他夫人一直望着,凑到他耳旁询问,“夫人想吃这个吗?我去给你买。”
季华清微笑着回望。
“肯定是放在哪里忘了。”
而后又乐呵呵地嚼了起来。
半年前,汾州城里现了第一起失窃案,丢失的是件小东西,一家商的木桶。
那惹哭了孩的傻大个红着脸坐在他师兄旁,小声地解释,“刚刚路上有个小孩在哭,我把糖葫芦给了他一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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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孩将铜板递过去时,余远之已经一溜烟跑回来了。
旁边跑过来一个孩,约莫着四五岁左右,手里着铜板,跑得不快。
由于失窃的东西实在太过平常,没有一个人注意这件事,就连丢失品的本人,在丢失东西一段时间后也不再计较这件事了。
“送人忘记了吧。”
看得江星剑两茫然。
“那汾州第一起失窃案发生在什么时候?”
或许是糖葫芦不够甜,那孩的脸皱了一。
“这年,谁还吃糖葫芦啊,你真幼稚!小孩!”江星剑绝不放弃任何一个打击敌人的方式。